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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目标任务完成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

         关于食品安全目标任务完成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
      根据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07年全市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行考核的通知》精神和考核组的要求,下面,就我局2007年食品安全目标任务完成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做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2007年食品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局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狠抓市场准入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认定,大力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治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农牧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认真安排部署,制定并下发了《金昌市农牧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意见》、《金昌市农牧局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金昌市农牧局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落实了责任,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控、市场准入、投入品监管、无公害认证等相关措施,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和高效化。
(二)狠抓源头管理,认真开展投入品专项整治。根据《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治理行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和《农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下发了《农资打假护农行动实施方案》、《金昌市关于印发〈农业投入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健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制度,不断完善标签、标识等监管手段,防止不合格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一是加大市场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了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经营市场清理整顿及抽样检查工作12次,共抽查农资经营门点106家,依法没收过期、变质、“三无”及国家禁限用农药30个品种,318瓶(袋、支);没收过期、进口无中文标识瓜菜种子17个品种,共84公斤,检查兽药饲料经营单位49个,饲料经营单位47个,查处过期失效假劣兽药22个品种1895支(袋),添加剂140公斤。在检查中未发现甲铵磷等五种高毒农药,从源头上保证了农产品的安全。二是严格开展产地环境整治。进一步加大了对已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城郊周边生产环境的监测和整治力度,全市禁限用高毒农药品种扩大到44种。为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暨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启动会议,我局及时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金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各乡镇选聘了普查员84名,选聘和抽调农业污染普查指导员12名,负责组织开展农业污染普查、农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的测算以及普查数据的分析审核等相关工作,为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做好产中服务,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一是认真抓好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在认真贯彻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我市积极制定具有区域特色的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30个,初步建立了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骨干、地方标准为补充的农业标准体系,逐步形成了适合我市农业生产的质量标准体系框架。二是加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目前全市已认证国家A级绿色食品4个,省级无公害农产品12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4.4万亩,认定无公害畜牧业产地规模5万头(只、羽)。三是抓好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以永昌县国家级啤酒大麦标准化生产示范区为基础,在发展壮大优质胡萝卜、西芹、花椰菜等绿色产品种植示范区的基础上,狠抓啤酒大麦、干红辣椒、优质肉羊等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小区建设,新建标准化示范点5个,落实示范面积10万亩,比上年增加2.5万亩,为保证认证基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市、县农牧部门开展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工作。四是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农药化肥使用准则、鼠害防治技术编印成1万多份明白纸和5000册简明读本发放给农民,大力宣传农业标准化知识和技术,教育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积极采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与产品标准,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加强检验检测,积极推行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完善提高市一级,充实强化县区级,着力加强产地和市场检测机构建设的思路,我市在完善市级农产品监督检测中心的基础上,重点抓了永昌县、金川区2个农产品检测站和4个蔬菜主产区乡镇农产品监测站建设。目前,市、县(区)都建立了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站),配备专兼职技术人员7人。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已开展部分蔬菜亚硝酸盐和农药残留的定性检测工作,县(区)及乡镇农残速测站(点)开展了对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质量抽检工作。今年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先后三次对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绿菜花、大白菜、青笋、胡萝卜、番茄、辣椒、黄瓜等7种蔬菜进行了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及亚硝酸盐含量检测,共检测样品3261个,其中合格3196个,合格率98%,县、区也分别开展了例行检测,根据省上的安排,我们安排专人配合武威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搞好对我市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在畜产品检测方面,市、县(区)都建立了动物防疫冷链体系,今年又申报了《金昌市乡镇兽医基础设施建设》和《县级动物检疫监督设施建设》两个项目,目前,县、区动物检疫监管设施项目已批复立项,正在组织实施,力争通过项目的实施,逐步完善市、县(区)、乡镇三级动物防疫体系,进一步强化对动物疫病的诊断化验能力,提高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卫生安全工作水平,为推行市场准入创造了基础条件,在6月1日至12月30日农产品绿色通道开通期间,我市检疫机构一律实行24小时工作制。切实加强对鲜活农产品检疫证的发放管理,核实运输鲜活农产品的数量、品种及运输路线、时间和车辆牌照,并及时发放统一格式的专用检疫证。目前已检疫鲜活农产品119批(次),924吨,其中:胡萝卜74批715吨、西芹8批46吨,青笋13批57吨、辣椒6批36吨,其它18批70吨,初步推行了市场准出工作,通过市场准出和准入的推行,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为下一步全面推行市场准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做好食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积极开展自评工作。按照食品安全考核办法,组织进行自查和自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有关资料进行了分类整理和装订。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下发了《金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落实了责任,提出了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下降3—5个百分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0%以上的具体目标,根据农业投入品抽检合格率、农产品检测合格率、生产经营规范程度量化了评估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三是大力开展诚信经营活动。大力支持和鼓励有实力、有信誉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落实质量信誉公开承诺制度。截止目前,按照《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对县(区)审核符合条件的86家种子经营门点核发了《农作物种子经营登记备案证》。今年,市域内制种企业资质合格率达到92.9%,花检各项指标合格率达到100%,抽检面积达到了总面积的40%,促进了种子产业健康发展,全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六)实施全程监控,搞好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以永昌县和金川区被省上列为苹果蠹蛾非疫区建设县为契机,积极开展检测防控工作,完成果树病虫害调查2次,严格按照部、省颁统一测报办法,指派专人密切监测病虫发生动态。向省站电话汇报病虫情报6次,发布病虫防治通知8期,提供病虫预报和报表12份,为指导大田防治提供了科学依据。据统计,全市各类作物病虫草鼠害累计发生180万亩(次),防治172.2万亩(次),占发生面积的95.6%,共挽回农产品损失5.2万吨。完成调运检疫2137批次,78265吨,开展产地检疫10万亩。认真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和“两强一打”防制措施,口蹄疫、禽流感免疫密度分别达到99.4%和100%,猪、牛、羊免疫密度分别达到99.3%、99.6%和98.3%,耳标佩带率均达到100%;禽流感免疫密度达到100%。产地检疫各类牲畜26.92万头只,屠宰检疫牲畜胴体18.36万俱,运输检疫畜禽产品106.9吨。屠宰、运输检疫率均达到100%,产地检疫率达到92%,畜禽胴体检疫率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达到100%,目前,全市生猪已全部实现定点屠宰,市区牛羊屠宰也实现了定点,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肉食安全。
(七)开展执法培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今年,我们邀请省上专家举办防检疫技术和法律知识培训班5期,对全市乡、村两级动物防疫员进行了统一培训,在市良种场开展兽药、饲料投入品知识培训2期,培训人员60名。目前,全市138个村配备了140名村级防疫员,工资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解决,每人每年达到2400元;12个乡镇兽医站34名动物防检疫人员工资由财政全额支付,同时补充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站,进一步充实加强了基层动物防疫力量。全市各级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增加对常规防疫工作的资金投入,各级财政每年投入的防疫经费达到50多万元,有效解决了基层防疫经费缺乏的问题,全市防检疫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在深入开展农资市场检查工作的同时,我们加强执法宣传力度,指导消费,增强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注意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农资打假护农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打假护农、净化农资市场的氛围。在农资案件的查处中,我们一方面依法查清事实,严肃处理,维护农业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另一方面以此为反面教材进行宣传、教育,以案说法,以事警人,打假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提高打假执法效应。今年,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月和12.4普法宣传等活动,发放《假劣农药识别与防范》、《国家禁限用农药及无公害农产品适用农药名单》、《真假化肥的简易识别》、《假劣兽药的识别》、《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简明读本等宣传材料13000多份,通过大力宣传,教育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积极采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与产品标准,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八)完善工作制度,及时报送报表信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我局积极开展农产品生产环节调研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制定下发了《金昌市农牧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调研工作的通知》、《金昌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金昌市农牧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金昌市农牧局食品安全和农资监管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规范监管行为,建立食品安全和农资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根据省农牧厅《关于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的紧急通知》、《关于及时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材料的函》和《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治理行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的要求,为掌握整治工作动态,落实整治措施,我局立即制定了《金昌市农牧局关于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的通知》要求县(区)和各有关单位每周报告一次实施情况,主要包括做了什么工作、进展如何、存在问题、结果怎样,至目前我市共向省农牧厅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三次,报送典型材料两份,工作简报4期,报送周报表9份。在向省厅报送有关信息的同时,我局及时向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情况,按时报送《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检查情况》(季报表)3期,食品安全工作安排、工作动态及工作总结等20余篇。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虽然我局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方面作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经费投入不足,监测手段落后。要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必须通过省上的质量体系认证,才能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数据。但是目前我市只能开展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等指标的定性检测及部分重金属含量检测,由于经费缺乏,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尚未购置用于农残定量检测的气相色谱仪等仪器,无法通过省上的质量体系认证。
(二)市场准入制度还未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要从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抓起,需要抓好生产许可证发放、质量检验、标识管理等三个方面,涉及多个业务主管部门,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尚未明确。从目前看,我省还没有针对农产品市场准入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今年省上在兰州开展了市场准入试点工作,待取得经验后将在全省市州所在地全面推行。
(三)市场监管责任不明确,技术力量不足。目前农药经销在安监局办证工商部门注册,农业部门监管农药市场的难度较大。在肥料监测方面农业行政执法部门也缺乏必备的监测手段和技术力量,特别是对肥料有效成分无法快速、准确测定,给市场管理造成一定困难。
三、2008年工作重点
2008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为中心,狠抓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明显提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加强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县(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站),积极争取经费购置气相色谱仪等检测仪器,努力通过省级质量体系认证,逐步建成双湾、宁远堡、焦家庄、城关镇、朱王堡、水源等乡镇农产品主产区质检速测点,形成市、县(区)、乡镇三级农产品检测网络。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速测点,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进行检测。市级负责制定全市检验监测方案,专业技术培训及生产基地和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县(区)及乡镇检测站负责辖区内检测方案的实施,监管基地生产过程中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对以蔬菜为主的农产品上市前进行抽样化验,实行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每月抽查样品不少于20个,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生产基地,及时指导农业生产。
(二)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理顺对绿色食品工作的监管职能,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依法加强监督管理,搞好服务,实行蔬菜产品的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或营销组织对上市销售的蔬菜产品要贴条形码标签,加快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促进农产品实现优质优价。
(三)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深入开展市场监管的同时,结合农资打假、食品安全和“五五普法”活动的开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名优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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