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农牧发[2008]34号
金昌市农牧局关于上报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
和农村能源建设调查情况的分析报告
省农牧厅: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和农村能源建设摸底调查情况核查的通知》(甘农牧计函[2008]36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县、区认真对照省上汇总中发现的问题对我市已上报的数据进行了认真的核对和核查。通过摸底调查和核查,全面摸清了退耕农户口粮田和农村能源建设的基本情况。现将调查摸底情况分析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此次摸底调查数据全部由县、区农牧部门将调查表下发各乡镇,统一组织填报,县、区农牧部门与林业、发改等部门沟通衔接并对数据进行审核后,上报市农牧局进行汇总。据调查,我市涉及退耕还林的乡(镇)共有11个,其中永昌县9个,金川区2个。涉及退耕还林行政村61个,5334户,19835人。共完成退耕面积27778亩,退耕后现有基本口粮田67807亩。其中,已达到全市平均单产水平的耕地面积有53387亩,具备条件建设的耕地面积有14178亩。退耕农户人均占有耕地3.42亩,退耕农户的口粮田占有水平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在农村能源建设情况的调查中,全市涉及退耕还林的11个乡镇的5334户农户中,目前建有沼气池的2166户,占退耕农户的40.6%;使用节柴灶的1061户,主要分布在永昌县的朱王堡、水源等乡镇,占退耕农户的20%;退耕农户中,具备沼气建设条件的2172户,具备太阳能灶建设条件的1322户,具备秸杆气化装置建设条件的1261户,退耕农户能源建设的潜力大,前景广阔。
二、退耕农户基本口粮田和能源现状、能力及建设潜力
(一)退耕农户基本口粮田现状、能力及建设潜力。目前,全市退耕后的耕地面积中,已达到全市平均单产水平(小麦410公斤,大麦465公斤左右)的耕地面积有53387亩,具备条件需要建设的耕地面积为14178亩,其中,城关镇178亩,水源镇3831亩,朱王堡镇10169亩,拟建耕地的现有单产水平为553.33斤/亩。由于拟建耕地主要分布在我市永昌县的清河地区,该地区属井灌区,地下水资源丰富,建设潜力大。水源镇拟建耕地的单产水平为250公斤,距全市平均单产水平160公斤;朱王堡镇拟建耕地的单产水平288公斤,距全市平均单产水平122公斤。通过改良土壤、农田水利、中低产田改造等措施,拟建耕地的单产水平可逐步达到全市平均单产水平。
(二)退耕农户能源现状、发展需求及建设潜力。长期以来,我市农村能源供应短缺,燃料主要以秸秆为主,生物质能未得到合理利用,目前利用率仅占30%左右,大多数能源利用方式极为原始,以简单的直接燃烧为主,燃烧效率低于10%。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能源建设工作,从我市农村资源现状出发,积极探索“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节柴灶、太阳能灶等多种农村能源利用模式。2004年在金川区开始实施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共建成“一池三改”沼气户670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农民群众的认可,为后续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2005年,通过积极争取,永昌县被列为农村能源国债项目新建县,金川区被列为续建县,我市农村沼气建设进入了整市推进的新阶段。从摸底调查的情况看,全市退耕农户中,具备沼气建设条件的有2172户,占退耕农户的40.7%;具备太阳能灶建设条件的1322户,占退耕农户的24.8%;具备秸杆气化装置建设条件的1261户,占退耕农户的23.6%;具备节柴灶建设条件的163户,占退耕农户的3%。
我市退耕地区退耕后耕地面积有67807亩,年产秸杆4万多吨,畜牧业发展迅速,有优越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条件,特别是具有丰富的沼气发酵原料。退耕地区群众对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很高。因此,全市实施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的基础条件非常优越,潜力巨大。
三、今后退耕农户基本口粮田和能源建设的思路
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各项政策,在稳定现有耕地面积的同时,把基本口粮田建设与国土开发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统一规划,统一实施。根据国家“三农”政策扶持倾向,立足我市退耕还林的实际情况,抓住机遇,加强协调,加大退耕农户基本口粮田建设力度,通过建设,力争实现退耕农户拟建耕地单产水平逐步提高,达到全市平均水平,逐步达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稳定农村粮食供给,提高农村土地粮食生产能力的目的。
农村能源建设以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计划为主线,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主题,紧紧抓住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机遇,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和“开发与节约并举”的方针,坚持典型引路,整村推进,注重质量,示范推广的原则,以沼气池建设为主,带动改厕(卫生厕所)、改圈(暖棚养畜)、改厨(配套新型厨具),解决农村能源短缺的问题,杜绝由于农村能源短缺而造成的乱砍滥伐现象,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改变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逐步实现产气、积肥同步,种植、养殖并举,节约能源的良性循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退耕农户的能源建设,实现农户生活用能结构渐趋优化,农户生物质耗能所占比例下降20—30个百分点,生活用能效率提高30%以上,优质能源使用量占50%以上。每户年节约能源开支300元以上,提高收入500元以上。退耕农户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达到“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公害化”的“三化”目标。
附件1: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情况省级汇总表
2、退耕农户农村能源基本情况省级汇总表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退耕地区 基本口粮田 农村能源 分析报告
金昌市农牧局办公室 2008年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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